关于开展2020年度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03-12 浏览量: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按照相关部门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度网络在线学法及考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同工同酬校内聘用人员。

  二、学习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www.faxuan.net简称“法宣在线”,下同)所列学习课程。

  三、学考方式

  (一)日常学法:以“法宣在线”和“法宣在线”手机APP为载体,采取积分制管理方式,设有专题学习和专题练习,系统根据登陆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自动生成相应积分,每日积分上限为220分,每季度积满1000积分即视为日常学法合格,可参加本季度学法考试。

  (二)年度考试:考试内容为“法宣在线”平台所列的专题学习内容。题库题量总数达10000道以上。考试采用百分制试卷,考试时电脑题库随机抽题生成试卷,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季度学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自2020年第一季度开展,每季度最后一周为考试时间(即2020年3月25日--31日、2020年6月24日--30日、2020年9月24日--30日、2020年12月25日--31日)。未按时参加当季考试或成绩不合格的,统一安排一次补考,每个季度的第一周是上一季度的补考时间(即2020年4月1日—4月7日、2020年7月1日—7月7日、2020年10月9日—10月15日、2021年1月2日—1月8日)。考试和补考时间有变动的另行通知。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学员,视为当季度学法成绩不合格。每季度考试过后积分自动清零。全年有一个季度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则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备案。今年将进一步强化参学考学结果的运用,学校党委宣传部适时对教职工参学考学情况进行通报。

  四、组织实施

   (一)按时缴纳费用。按照司法部“微收费、广普及”的要求,2020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 考试统一费用为10元/人/年(含在线学习、考试和在线课程制作费用等),由用户按照附件1《申购激活学号和开票办法》要求,自行缴费并按照在线申请激活学号和申请开具发票。务必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缴费工作,否则系统将于5月1日关闭后台账户。

  (二)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的安排布置工作。如查询个人学法账号、重置密码等事宜,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联系学校党委宣传部玉春,电话4679470。


    特此通知。

    附件:1. 申购激活学号和开票办法

          2. “法宣在线"平台操作指南

                                                         

           

            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党委宣传部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