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组织统战部 发布时间:2018-03-29 浏览量:

各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和学校党委巡视立行立改工作部署,为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决定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明确党的历史任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系统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按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实际行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
  二、培训时间
  2018年4月3日至15日
  三、培训对象
  各党总支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四、培训内容(见附件1)
  除集中辅导外,学员可登陆“共产党员网”(http://www.12371.cn/)进行课下自学。
  五、培训要求
  1.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培训,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2.各党总支要明确专人组织学员集中学习,并指定一名学生骨干担任班长,负责本单位学员的考勤和组织工作。
  3.学员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除集中学习外,学员还应按要求认真进行自学。
  4.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上交1份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学员撰写的心得体会在各党总支存档备查。
  5.请各党总支在4月2日下班前将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名单汇总表纸质版(附件2)报送组织统战部(综合楼1110室);培训结束后将《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情况表》(附件3)纸质版盖章签字后交到组织统战部,电子版发到mzxyzzb@163.com。全部学时培训完成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培训证明。未完成培训的不予发展。

  附件 1: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日程安排

  附件 2: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

  附件 3: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教育培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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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统战部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