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要求和学校学科建设和科技发展实际,为促进学校科技事业的有序推进和青年科技力量的快速成长,学校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科研基本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项目方向及资助额度
本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设置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在校优秀学生基本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科研创新平台能力建设支持计划、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计划等五个方向。
(一)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主要资助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支持尚未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提升科研能力。资助额度5-10万元/每项。
(二)在校优秀学生基本科研能力提升计划。资助学生科技创新,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申报。资助额度1-3万元/每项。
(三)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围绕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规划,重点支持具有较高创新水平的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开展重点领域战略发展研究。
1.青年拔尖人才培育项目。重点支持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自主创新潜质的青年才俊。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资助额度5-10万元/每项。
2.创新团队培育项目。主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组建研究团队,优先资助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学术梯队,并以国家级项目为依托的科研团队。资助额度30万元/每项。
3.重大项目培育专项。主要支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而开展的前期培育研究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资助额度10万元/每项。
(四)科研创新平台能力建设支持计划。规范和加强科研平台管理,发挥平台凝聚资源,汇聚人才优势,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升学校科研竞争力。资助额度10-15万元/每项。
(五)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计划。含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决策咨询专项、后期资助专项、科普专项、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专项等五类。
1.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需求,针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前端的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等关键环节,重点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资助额度10-15万元/每项。
2.决策咨询专项。重点支持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有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的决策咨询项目,根据咨询报告采纳情况,资助额度5-10万元/每项。
3.后期资助项目。为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学者,进一步提高科研实力和原始创新能力,资助出版一批学术著作,须完成学术著作书稿80%以上,资助额度10-15万元/每项。
4.科普专项项目。为加快推动我校科普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校教职工科学素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重点支持科普讲座、科普示范活动、科普宣传等方向科普项目,资助额度3-5万元/每项。
5.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专项。为推动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在科研中的作用,调动科研及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积极性,充分释放潜能,提高使用效率,重点支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项目,资助额度3-5万元/每项。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或条件,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
(三)能够组建稳定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具有凝练的研究方向。能紧密围绕学校重点发展领域,提出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和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四)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之前不得申请此类项目。
(五)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四、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五、申报办法
申请者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一式三份)和汇总表报送科技处220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kjc@imnc.edu.cn
申报截止日期:6月21日下午17:00点,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2.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3. 项目管理全过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执行。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支取按照《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玉波 电话:04716586627
科技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