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自治区汉语委、教育厅决定举办全区大中小学校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诵读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和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诵读大赛活动,诵读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主题的优秀诗文作品,追寻革命先辈的光辉足迹,讴歌中国共产党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历程,激发广大师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共产主义情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主义精神,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提升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热爱,展示我区大中小学校师生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活动对象、形式和内容
(一)对象:本次活动对象为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在校学生。
(二)形式:比赛活动以朗诵为主,形式可以是独诵、合诵,可采用配乐、助演等艺术手段。每个作品诵读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诵读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诵读者须用普通话诵读,无需脱稿。
(三)内容:诵读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紧紧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诵读稿件自选,体裁为诗歌、散文等,原创、他人作品不限。
三、大赛活动程序和时间
大赛活动分初赛、决赛进行。
(一)初赛(拟定2016年 9月26日)
由学校组织,汉语言文学系承办,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我校积极组织各系广大师生积极开展诵读、表演创作、排练,并于本院举办比赛,并全程录像,确定参加自治区决赛的作品,以光盘形式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二)决赛(2016年9月至10月)
自治区组织评审组对各盟市、高校报送的作品进行审核评审,确定参加决赛作品,评出各组别获奖作品和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确定参加展演作品。
(三)优秀作品展演
自治区选取各组别部分优秀获奖作品组织展演。具体组织形式及事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及表彰
院内初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优秀奖三名。自治区决赛每个组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得各组别各奖项作品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限报1名),优秀组织单位12个。自治区汉语委、教育厅以文件形式通报获奖者名单,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各盟市、各高等学校可自行设置本地区、本高校获奖名次,并给予获奖者一定奖励。
六、报送要求
1.参赛者需自行打印电子表一份,于9月24日前送至
郝敏:15147159099、包美香:15754914233处
2.参赛人员报名表缴交时间:2016年9月18日—9月24日。
共青团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委员会
共青团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汉语言文学系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