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五·四”系列表彰工作的通知》(呼和民院团发【2016】12号)文件精神,在各系(部)党、团总支认真总结、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校团委审核,拟对以下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2日(星期一)下午17:30前电话或书面(须署具真实姓名)向校团委组宣部反映。
电话:0471—6585038
邮箱:hhmytw@126.com
附件:1.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2015—2016年度“五·四”表彰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2.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2015—2016年度“五·四”表彰先进个人名单
共青团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