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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党总支管理工作职责

2023年10月24日 10:37   来源:   浏览次数:

体育学院党总支管理工作职责

党总支的主要职责:

1.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并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定在体育学院的贯彻执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2.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和“三重一大”制度,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部门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培训,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等工作。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落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领导学院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定期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的基本路线和形势政策教育。加强师德建设,关心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政治和业务上的进步。关心离退休教职工;

5.引导发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作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把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全方位德育工作格局。强化学习意识和服务意识;

6.做好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本学院领导班子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等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中层干部的聘任。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教育、培养等工作。与行政共同研究决定教职员工在调动、出国、晋升、人才引进、奖惩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

7.做好统战、知识分子和离退休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本部门党外人士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考察等工作。体察关心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以及离退休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团结他们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8.抓好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的评定发放工作,组织落实学生勤工助学和助学贷款工作,做好特困生的资助工作;

9.抓好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做好安全稳定宣传教育工作。对本部门管辖的范围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健全信息网络,涉及到安全稳定问题,要及时上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研究、分析和预判;

10.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工会在团结教育本单位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为教职员工排忧解难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共青团、学生会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业就业、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经常及时地通过他们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他们根据青年学生特点开展工作;

11.按照党代表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党代表发挥作用,安排落实有关工作;

12.做好舆论宣传、网络信息管理、橱窗更新等工作,把舆论宣传、网络信息作为党的宣传工作阵地并牢牢抓在手中;

13.承担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主要职责

党总支书记在党总支集体和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活动。代表学院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负责抓好示范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2.主持基层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抓好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组织制定实施本学院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党员发展和培训教育计划;

3.主持党总支会议和党员大会,按照相关工作规定要求主持党政联席会、教职工会议等传达精神,安排工作;

4.负责牵头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组织抓好本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负主要责任;

5.组织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带领领导班子成员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每年将班主任考核结果上报学生处和人事处,作为职务聘任、奖惩、职称晋级的依据之一;  

7.代表党组织与行政共同研究决定本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人事分配、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沟通、协调党政关系,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牵头负责党员干部管理工作,做好本学院中层干部的聘任、后备干部的推荐、干部的年度考核以及师生员工政审等工作;研究决定教职员工在调动、出国、晋升、人才引进、奖惩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

9.负责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的评定发放工作,组织落实学生勤工助学和助学贷款工作,做好特困生的资助工作;

10.负责教职工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教师和学生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进行心理咨询和指导工作;

11.负责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12.负责做好统战和离退休职工工作,调动和发挥党外人士、离退休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3.负责协调党、政、工、团、学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牵头指导本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根据各自章程、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14.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总支副书记的主要职责:党总支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按自身岗位分工要求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书记外出或空缺时,根据上级组织安排主持基层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党总支其他委员的主要职责:

1)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组织建设和党员思想状况;指导、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指导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审查和办理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相关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宣传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宣传工作。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的宣传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拟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形势政策、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有针对性做好党员和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和研究,开展示范群体典型事迹的宣传;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纪检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了解、检查和监督党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协助做好党员和非党员教职工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统战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的统战工作。对党员师生进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掌握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统战部门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干部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学院团总支工作职责:

1.团总支是二级学院团组织核心,在学院团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团总支在学校团委和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团总支要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确保团组织的战斗力。以多种形式加强团员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基本知识,坚持基本原则,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根据团委的统一部署,规划、组织本单位团员工,制定工作计划,召开团总支委员会,传达上级指示,研究重大问题,定期召开学院内团支部书记例会,讨论布置工作任务,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4.加强团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证的管理、发展新团员、团费的收缴、评优评先、违纪团员的教育及处理和团工作情况统计等工作,做好团总支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5.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6.保持与学工办主任和辅导员的联系,经常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业余生活;

7.指导和帮助学生会、社团开展工作;

8.搞好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工作,做好学生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对班级干部的选配,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9.组织团员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活动;

10.负责学生网站的建设和目常管理工作;

11.配合学院党总支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学院学工办工作职责:

1.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处理学院涉及学生工作方面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等;

3.学生的班风、学风建设工作,指导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4.学生的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

5.组织、协调勤工助学、贫困补助工作,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好奖助学金、特困补助的管理工作;

6.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思想状况的调整与分析工作;

7.负责学生的休、退学办理和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学生问题的信访接待工作;

8.协助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

9.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学业导师、兼职班主任的工作;

11.做好新生接待、入学教育与军训工作;

12.做好学工办日常管理工作和文档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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