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09日 来源: 作者:
自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音乐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全体成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理论学习和专题研讨。6月4日上午,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心组全体成员在音乐学院党员活动室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简史》第八章部分内容,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党总支书记格日乐就《条例》出台的背景及其意义、《条例》中明确了哪些内容、有何亮点和保障措施等逐一进行了解读。随后,成员们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展开了热烈研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格日乐书记作了总结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中心组全体老师要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和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二是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以身作则,带头宣传《条例》,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活动结合组织好进一步的学习贯彻。
学习研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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