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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16―2017年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2018年11月13日 15:20  点击:[]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意见》(内政发〔2015〕113号)等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2017年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简称《集中采购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 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

(一) 通用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序号

编码

采购项目

采购品目

备注

货物类

1

A0201

计算机设备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服务器■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2

A020102

计算机网络设备■

路由器、交换设备、集线器、光端机、终端接入设备、网络控制设备、网络接口和适配器、网络收发设备、网络连接设备、网络检测设备、负载均衡设备等

3

A020103

信息安全设备■

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入侵防御设备、漏洞扫描设备、网络隔离设备、终端安全设备等

4

A020105

存储设备■

磁盘机、磁盘阵列、网络存储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等

5

A020106

摄入输出设备■

打印设备、绘图设备、光电设备、显示器、触摸屏、语音输入设备、图形图像输入设备、手写式输入设备

6

A0202

办公设备■

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碎纸机

7

A020205

照相机及器材■

照相机、镜头及器材

8

A020618

电器设备■

电视机、电冰箱、冷藏柜、空调机、空气净化器、取暖器、热水器、饮水器

9

A020108

计算机软件■

操作系统、办公套件、信息安全软件

10

A09

办公消耗用品■

复印纸、硒鼓、粉盒

11

A0203

车辆(公务用车)■

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客车、面包车、载货汽车

持车辆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车编批复文件办理政府采购

12

A08

文印设备■

速印机、胶印机、数码印刷机、装订机

13

A020107

机房辅助设备

机柜、机房环境监控设备、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本备注表示:每个采购单位,年度采购预算累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同类项目,不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由单位依法自行采购,下同)

14

A06

家具用具

床、台、桌、椅凳、沙发、柜、架等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

15

A0204

图书档案设备

固定架、密集架、阅读机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

16

A032504

视频监控设备■

17

A020808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18

A020809

LED显示屏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

19

A032501

消防设备■

20

A0703

服装

制服、体育比赛用运动服、保暖服装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

21

A999901

保密设备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

22

A999902

供暖设备

锅炉、取暖器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

工程类

23

B08

维修改造装饰工程●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

服务类

24

C1204

物业服务●

25

C081401

印刷服务●

26

C081402

出版服务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

27

C050302

车辆加油●

28

C050301

车辆维修和保养●

29

C15040201

机动车保险服务●

30

C0499

车辆租赁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

31

C07

会议和培训●

含住宿、会场租赁等

32

C06

会展服务

开展会议和展览等相关服务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

33

C1705

公务机票●

34

C0201

软件开发设计和维护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

35

C0202

信息系统集成及网络建设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

36

C0809

中介服务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

37

C04

租赁服务

房屋租赁、通讯线路租用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以上

(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民生的重大项目(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

采购品目

备注

38

A999903

储备物资

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扶贫物资

39

A1202

国家储备粮

40

A05010101

免费教科书

41

A02030707

校车

42

C2003

文化共享工程

43

C200399

草原书屋建设

44

A1107

卫生防疫用品

45

A11080199

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

46

A9999901

十个全覆盖工程

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涉及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47

A9999902

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

单次采购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专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

采购品目

备注

(一)货物类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

48

A0320

医疗器械及设备

49

A032001

计划生育器械及设备 

50

A032002

康复器械及设备

51

A033403

地震仪器及设备

52

A0310

农牧业机械仪器及设备

53

A031099

林业机械仪器及设备

54

A0326

水利机械仪器及设备

55

A033408

气象专用仪器及设备

人工影响天气设备

56

A039901

环保仪器及设备

57

A039902

测绘专用仪器及设备

58

A0325

执法部门专用设备及用品

包括公检法司、工商、税务等部门执法专用设备及用品

59

A033412

教学、科研仪器、仪表及设备

60

A0212

计量标准设备及量具、衡器

61

A05

图书、报刊和档案等资料

62

A033499

实验室仪器及设备

63

A032599

质量检验仪器及设备

64

A0336

体育设备

65

A033705

彩票销售设备

66

A0309

工程机械设备

67

A0322

安全生产设备

应急救援设备、煤矿安全设备

68

A031005

园林机械设备

69

A030505

变配电设备

70

A0208

通信设备

无线电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网)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

71

A0209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72

A0335

文艺设备

乐器

73

A033503

舞台设备

舞台机械系统、幕布系统、舞台灯具、音响设备

74

A032502

交通管理设备

75

A0331

水上交通运输设备

各类船舶、潜水设备等

76

A020307

特殊业务专用车

指需在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雷达等专业工作的车辆

77

A0201080302

行业应用软件

78

A0206180299

中央空调机组(含末端)

79

A02051228

电梯

80

A13

燃料

煤炭等取暖、发电用燃料

81

A0101

土地

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地,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特殊用地等

82

A0102

建筑物及构筑物

整体购置建筑物及构筑物

(二)工程类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

83

B01

建设工程

公用房建设、其他用房建设、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其他建筑设施建设

84

B0102

拆除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

85

B0209

水利工程施工

河道疏浚工程,大坝、水库、闸门、泄洪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江河、湖泊治理工程

86

B0204

交通运输工程

公路、桥梁、隧道施工等

87

B0213

市政建设工程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自来水输水工程,集中供暖、供热、供气工程

88

B02016

环保、园林绿化工程

污水处理、市政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工程、荒山绿化、天然林保护、防沙工程

89

B0301

土地平整和清理

90

B06

建筑安装工程

电子工程安装、智能化安装工程、电力系统安装、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供暖设备安装、燃气设备安装等

91

B07

维修改造装饰工程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150万元以上(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属于通用项目)

92

C10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设计前咨询、工程勘探、工程监理、工程总包服务等

93

C1003

工程设计

包括设计图纸绘制、成本限制、施工计划等

(三)服务类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

94

C0203

数据处理服务

存储服务、数据加工服务、文件扫描存储、数据采集、数据库服务等

95

C0204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96

C0205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对软件、硬件、网络及信息安全等进行的测试、评估和认证

97

C0208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98

C0303

卫星传输服务

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覆盖与接收服务

99

C0302

互联网信息服务

100

C0803

审计服务

101

C0802

会计服务

102

C0815

翻译服务

103

C0819

速递服务

104

C0805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105

C0806

广告服务

指在报纸、期刊、户外路牌、灯箱、橱窗、互联网、通讯设备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上策划制作的宣传服务,含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代理服务等

106

C0801

法律服务

107

C0807

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

108

C09001

农、牧、林业保险

109

C09091

产品检测检验

110

C08001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111

C9901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执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112

C9902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

二、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除集中采购目录外,单次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和3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采购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项目,应依法施行政府采购。

三、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单次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单次采购预算金额达到80万元以上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按照其适用法律和项目管理权限,分别确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购〔2014〕1496号,以下简称“1496号文件”)确定的第一类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150万元;第二类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以及“1496号文件”确定的第一类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四、 狠抓操作执行,切实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一)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人)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用采购项目”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民生的重大项目”,必须委托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其中,“通用采购项目”执行招标采购过程中,必须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集中采购目录中,加“★”的采购品目,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加“■”的采购品目,实行协议供货;加“●”的采购品目,实行定点采购。关于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有关规定,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发文。  

(三)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应当将采购项目信息和单一供应商名称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经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无论其属性如何,原则上应委托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四)集中采购目录中的“专用采购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除上述第(三)款规定情形外,采购人具备自行组织采购能力的,经批准后,可以自行组织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含)以上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委托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五)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参照上述第(四)款规定执行。

(六)采购人拟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在采购计划报自治区财政厅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委托代理的事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代理协议中应明确,如自治区财政厅依法未予审批备案,委托代理协议自动失效。

(七)采购人应依法尽快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备案通知书》下达后60日内,应进入采购实施阶段。超期未执行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拒绝接受采购任务,由采购人向自治区财政厅提交书面说明,符合条件的,应重新审批备案。因故意拖延怠慢等原因导致超期未执行采购的,采购项目取消,由采购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及时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进行网上合同备案时,采购人应认真核对合同内容,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资金支付事宜。《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备案函、《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等资料,是支付政府采购资金的必备材料。支付政府采购资金的具体流程和办法,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十)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应按照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凡采取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擅自采购、化整为零等手段规避政府采购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文件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目录》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发文。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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