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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制度 

文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浏览次数::[] 时间:2023年10月18日 21:27

1、 协助系主任开展系各项工作并负责分管的教学工作。

2、 负责教学计划和教学活动的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3、 组织修订各专业的专业设置方案、培养计划。审定开课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教材征订计划。

4、 审查教师任课资格,安排教师教学工作任务。

5、组织实施本系各专业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指导、考试各环节的教学任务。选派导师指导学生选课,指导学生开展科研活动。

6、组织课程建设。开展专业结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调整改革和人才社会需求的调研活动。

7、 抓好全系教学质量的提高。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师教学水平评估;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活动;组织教学示范和观摩。

8、 组织申报教研课题立项、教学优秀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组织教材编写计划,安排教材编写工作。

9、 负责教师调课的批准。

10、 协助做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

11、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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