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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文学院团总支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时间:2019年03月05日 20:02

第一章 总 则

团总支是在党总支和团委领导的带领下开展工作,是青年学生的群众组织。它是带领着各系部开展所有关于党、团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党组织联系青年团员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组织坚定的后备力量。团总支共设有秘书部、信息技术部、宣传策划部、纪检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社团部、学习部。为了确保团总支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团总支内部成员管理、提高团总支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团总支组织建设,特设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 基本任务

(一)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团员,不断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社会主义教育;

(二)加强青年团员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创新精神教育,引导青年团员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发奋学习、努力工作;

(三)根据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文体竞赛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让党员精神活跃在校园文化内;

(四)正确传达青年团员的志愿,维护青年团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团总支成员日常行为规范和义务权利

第一条 团总支成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工作态度端正、明确工作任务,优化并创新工作思想,加强内部团结互助、监督配合,以求共同进步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

(二)服从安排,踏实工作,不投机取巧,遵守团总支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公私分明,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四)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工作谨慎、认真、防微杜渐,加强自我反省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

(六)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七)实事求是、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第二条 团总支成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团总支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服从上级安排,组织安排,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2.密切联系团委和学生,为青年团员与团委提供“桥梁”作用;

3.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4.负责团员管理工作,包括团员推选评优、品德鉴定、综合素质测评及团员档案处理(包括团员的违纪处理、团籍管理);

5.负责我系团支部工作的指导、检查、评比工作,督促各个团支部书记工作的落实情况;

6.负责各团支部学生干部工作能力鉴定、定期向党组织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和青年群众加入党组织;

7.组织、实施我系各项青年团员活动;

8.收缴我系学生党员的党费和党员培训及选拔。

(二)团总支成员享有的权利

1.根据岗位职责履行职务赋予的权利;

2.按照我校《学生手册》,享受德育成绩奖励分和课外社团加分的权利;

3.参加团的代表大会和其他团学活动的权利;

4.参加共青团和系部组织的干部培训、进修等权利;

5.有权参与团委与团员利益直接相关事物的评议、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6.可向系部领导、老师直接反映情况的权利;

7.在开展工作中,学生干部可以使用工作所需的公属器物(电脑、投影仪等);

8.如因工作实际需要,可以不参加自修课、团体课,但应事先报告课任老师和该工作负责人,并以不影响学习为前提。同时老师应给予支持。

第三章 权利机构和职能部门

第一条 权利机构

性质:汉语言文学系团支部是系总支部委员会最高权利机关,对全体团总支成员负责并接受全体团总支成员监督。

职能:

1.负责召集支部团员大会,传达贯彻系部、团委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安排、管理团总支日常工作;

2.负责了解我部团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3.大胆工作、根据支部的具体情况,形成支部的工作特色;

4.负责我系团总支经费计划、预算、审核、管理工作;

5.抓好团支部的自身建设,争取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条 职能部门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处理系部、院团委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事务;

2.统一协调各部门工作,统筹规划团总支各项活动,负责团总支有关文件的修订工作;

3.加强团总支学生干部的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召开并主持部长会议和每月例会会议;

5.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督促并落实各项工作;

6.落实并开展考核制度。

(二) 信息技术部职责

1.维护好本系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网页等宣传平台;

2.服从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应认真负责,对本部内的工作应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推动活动的发展;

3.与其它各部配合组织较大型的对外宣传活动并且对外联系有关部门协调各项的开展;

4.部门干事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5.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所处环境,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绝不可盛气凌人、妄言不知之事;

6.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及学生会名誉、利益的行为;

7.本着“积极、主动、用心、诚恳”的原则妥善处理工作发生的问题。

(三)文艺部职责

1.帮助和引导同学们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培养艰苦朴素,甘于奉献的生活作风;

2.配合本系大型活动、迎新接待、支教和公益性活动的组织工作,帮助完成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

3.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各类各项活动;

4.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学校及社会的各项公益性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四)秘书部职责

1.负责日常资料管理,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平时文字打印,会议考勤,协助、监督和沟通各个部门工作;

2.负责相关物品、档案的管理,通知、报告、制度等文件的起草、印发、编号、立卷归档;

3.负责团总支内部成员的证件发放及更换,每月及时发布奖扣分情况;

4.负责及时向书记汇报工作并将其工作部署传达给相关部门;

5.负责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融合,及我系团总支管理制度的修订及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五)宣传策划部职责

1.维护与广大同学切身利益相关的权益;

2.经常性地收集和反映同学们对学校生活服务、宿舍管理等方面是意见和建议并向校方反应;

3.与各班生活委员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充分调动生活委员和同学们的积极性;

4.积极主动搜集广大学生当中所发生的有关权益方面的各种事例。发现问题之后及时思考并上报。

5.做好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策划宣传工作;

6.完成协助其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 纪检部职责

1.每周收取办公室值班记录表并做记录,对未到者根据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2.对大型活动及会议的人员的调配,及秩序进行监管与维护,对未到人员及故意扰乱秩序者,根据奖惩条例进行相应处分;

3.成员在每次活动期间,督促其佩戴工作牌;

4.监察部在每次例会之前记录请假人的名单(可抽查其情况是否属实),并监督例会签到和核对人员出席情况;

5.监督成员是否有在工作期间,穿拖鞋、穿背心或在办公室值班工作时携带零食等不良现象,督促值日部门的卫生打扫工作;

6.接受有关部门、组织和学生对团委学生会的投诉。对反应的投诉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查,调查结果根据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7.记录考核加扣分情况;

8.将每月平时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中公布。

(七)体育部职责

1.负责开展和组织学生体育活动,如球类比赛、田径比赛等,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调动同学的运动积极性,推动我院体育工作的发 展,具体活动有“迎新杯”篮球赛、足球赛、健美操、运动会以及其他大小赛事;

2.负责学生体育活动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加强与各学院体育部的联系,促进交流和发展,增强同学的身体素质;

3.组建各运动团队,代表学院参加各种形式的比赛,负责选拔及训练;

4.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骨干,加强体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5.宣扬积极向上的体育精神,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

6.完成学院老师及院学生会主席团交给的各种任务。

(八)生活部职责

1. 每周定期进行寝室卫生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2. 负责各部门的活动经费报销,落实每笔学生活动经费并妥善管理;

3. 负责购买学生会内部物品的采购、保存和管理,并管理办公用品以及其他财产;

4. 在各类比赛中做好后勤工作;

5. 关心同学们的生活起居,深入同学,了解同学生活中的需要及困难,并及时给予帮助,对生病住院的同学做好慰问工作;

6. 结合我系实际,做好贫困生管理工作;

7. 组织“生活卫生知识”、新生“防骗小贴士”、“宿舍安全”宣讲工作,增强同学的生活卫生观念与安全意识,增强同学们健康的体魄;

8. 冬天重点检查寝室安全用电情况;

9. 在特殊时期(疾病蔓延等)掌握同学的健康安全状况并及时汇报;

10. 在放长假的时候统计同学的离校、返校情况。

(九)社团部职责

1. 管理好四个系部社团:翰墨书法社、儒文文学社、弘译翻译社、乐研考学社;

2. 负责各社团的活动经费管理,落实每笔赞助学生活动经费并妥善管理;

3. 在各类社团活动中做好后勤工作;

4. 关心同学们的生活起居,深入同学,了解同学生活中的需要及困难,并及时给予帮助,对生病住院的同学做好慰问工作;

5. 结合我系实际,做好社团生管理工作。

第四章 任期制度与纪律

第一条 任期制度

1.每届各部门部长任期为一学年;

2.每一学年各部门部长任期满即召开换届选举;

3.每一学年初召开纳新大会,各部门根据部门自身情况招进新成员。

第二条 纪律

(一)团总支成员日常行为规则

1.要秉公尽职,实事求是,不得玩忽职守、耽误工作;

2.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得有有损组织和学院形象的行为;

3.要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不得多次无故缺席团总支例会和活动;

4.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不得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5.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防止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6.要团结向上,同心协力,不得独断专行、软弱涣散;

7.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

8.要衣着朴素大方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室、会议室等地。

(二)会议纪律

1.提前五分钟到达会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旷,迟到三次按一次缺旷计算。如有特殊情况向自己所属部门部长请假,由部长向副书记报告,获准后方可生效。不得越级请假、不得他人代替本人请假、不得未通过请假且擅自缺旷出席会议,无故缺席三次者,强制要求退出团总支学生会;

2.所有出席会议的成员必须自带会议笔记本、笔,认真做好每次会议记录;

3.按每次会议内容通知,认真准备会议内容,积极发言,提高会议效率;

4.会议期间保持安静,所有电子设备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活动纪律

1.准时到达活动现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旷,迟到三次按一次缺旷计算。如有特殊情况向自己所属部门部长请假,由部长向书记报告,获准后方可生效。不得越级请假、不得他人代替本人请假、不得未通过请假且擅自缺旷出席活动,无故缺席三次者,强制要求退出团总支;

2.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工作证;

3.活动前认真阅览活动策划书,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并了解其他部门的负责事宜;

4.活动时以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为前提,听从副书记、各部长的安排,不得搞个人主义或擅自离开活动现场;

5.各部门之间要团结合作、主动积极完成工作。

第五章 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对干部任免、成员奖罚作出重要依据,并促进团总支内部紧密联系、加强合作,调动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也使团总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开展工作,特拟订如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全体团总支成员

考核负责人:团总支书记

考核负责记录部门:纪检部

(二)考核方式: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根据个人工作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

(2)本考核结果将作为为团总支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包括8分)的为优秀团总支干部、干事,6分以上(包括6分)的为及格,4分以下(包括4分)不考虑对其进行任何奖评;

(3)个人积分量化标准制度适合每个成员。

第二条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团总支会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要求,要求每个部门部长制定一份部门工作计划,每个人制定一份个人工作计划。学期末结束前会要求每个部门部长写一份部门工作总结,每个人制定一份个人工作计划。

A 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每缺一份,扣3分;

B 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有迟交、不认真写等,视情况口1-2分;

(2)认真参加团委、团支部、团总支、学生会召开的例会与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工作体会,做好会议记录。

A 缺席一次,扣2分;

B 迟到、早退,各扣1分;

C 会议精神和事项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部长扣3分。

(3)团总支干部、干事做有损团总支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4)团总支干部开展大型活动或落实重大决定时,未与团支部书记和团总支副书记汇报的,扣4分;

(5)开展工作时,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安排的,视情节轻重扣3-5分;

(6)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第三条 有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1)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采纳者,每次加2-5分;

(2)做出特殊贡献或为组织赢来荣誉者,每次加2-5分;

第四条 各个部门部长领导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本部门部长的重要条件;

A 本部门工作出色,部长加5-10分,否则,部长扣5-10分;

B 部门部长认为其他部门工作不佳,经监察部核实情况属实,该部门部长扣2-5分;

C未经允许部长擅自批准开展工作或活动,扣2-4分;

第五条 监察部必须将每月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中公布;

第六条 考核时间和内容详情。

第六章 团总支公文处理

1.本团总支所有行文,由书记审定后,再向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呈送,并作好拟备份工作;

2.严格管理团藉、团员证等团总支相关资料;

3.新任委员会有权经商讨对本工作制度不足的地方进行修改。

第七章 关于免职制度的具体规定

汉语言文学系团总支是一支由学院团委和系党政直接领导下的学生干部队伍。我们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是直接影响我系在学校的荣誉,同时会影响我系同学的生活作风和学习风气。也会制约我系团总支的发展和壮大。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劝其退出团总支;

1.政治上不坚强,不能与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违反国家法令造成不良影响者;

3.在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0节以上者、补考科目达三科(含三科)、学期内有重修记录者、各学年累计内有纪律处分者强行退出团总支;

4.以职权谋私利,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5.在团总支内不团结 、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者;

6.以职权谋私利,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7.不能胜任本职位,经调整仍不能胜任者;

8.损害团总支声誉者;

9.违反校规校纪者,在各类考试作弊被发现者;

10.学期结束补考者。

文学院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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