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立项与2019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30

各相关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教育的重要论述,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进一步深化民族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民族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民委发〔2013〕4号)(以下简称《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并对2017年度国家民委教改延期结项项目、2019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教改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总体要求、申报范围、申报类别、申报时间等内容,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立项与2019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已承担国家民委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材料报送

(一)立项申报材料。学校审核通过的《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1式3份,二级学院填写的《2021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1份,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二)结项申请材料。经学校初步验收并签署意见的《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41式3份,二级学院填写的《2019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含延期结项项目(附件51份,有关项目主持人填写的《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61份及其他有关结项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纸质《申请书》汇总表请于71217时前报送到教务处(114),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jwc@imnc.edu.cn

联系人:乌云斯日古楞、马宏宇  联系电话:6585092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立项与2019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21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附件4: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52019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附件6: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