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及培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18

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做好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内涵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在新一轮教学成果评选周期,培育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成果,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及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培育范围

面向全校各学院(部门),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部门)联合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二、申报及培育原则

教学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代表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能够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示范作用。我校2024年教学成果项目申报及培育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类研究。围绕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思政建设等方面开展分类研究。

(二)重在培育。注重培育过程,夯实教研基础,形成高水平教学成果。学校培育重点项目,目标是在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中取得新突破。

(三)注重实效。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和论著,并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产生应用价值和影响,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申报及培育条件

(一)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或质量工程项目为基础,项目已完成并结题或即将结题,取得相应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教学改革水平显著,效果突出,有较高推广价值的成果也可申报。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需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个人作为成果主持人的项目限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含主持1项)。

(四)成果主持人和参与人须政治过硬、师德师风表现过硬。教学事故影响期内,或近一年有师德失范行为者不得申报。

(五)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六)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并有三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申报的教学成果须以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唯一完成单位。校内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可联合申报,或与行业企业联合申报,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七)本次教学成果申报及培育不限名额,但同一成果不得跨项目、跨类别兼报。

四、工作要求

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申报及培育工作由学校统筹规划、统一指导。形成的成果要具备扎实的基础,有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重大成果支撑。研究及实践成果丰富,除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外,还可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建设成果、实践平台建设、教材建设、高水平教学改革研究论文以及高级别媒体平台报道等。

(一)选题要根据近来年教育教学改革热点,深入挖掘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项目)实施的特色和优势,结合自身教学改革特色和前期基础拟定培育选题,并围绕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四新”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聚焦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化立德树人实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专业结构、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强化实践育人、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问题进行培育。

(二)各学院(部门)在系统梳理、充分论证教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发挥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的作用,积极组建高水平成果(项目)团队。

(三)成果(项目)团队要认真制订项目建设方案,提出核心观点,设立建设目标,明确工作思路,确定总体进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做好成果凝练工作,需准确提炼问题的同时,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和具体方法,并总结出解决问题取得的成效。

(四)充分收集整理包括论文、教材、专利证书、奖励证书、课件、报道、研究报告等相关支撑材料。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及教材的PDF格式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如为软件,须提交软件及其使用说明;教学成果中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要求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

五、申报及培育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申报阶段

2024年10月18日—11月8日。学院或部门梳理近4年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项目)立项、改革实践等情况和已有理论及实践成果,进行充分论证后组织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并确定推荐培育的项目团队。

第二阶段:学校评审阶段

2024年11月18日前。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

第三阶段:项目建设推进阶段

2024年12月—2025年7月。获评校级教学成果奖各项目团队根据反馈意见组织实施建设,并整改完善。学校组织专家对修改完善后的成果(项目)材料开展第二轮评审、反馈和指导,择优确定参加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评选项目。

六、项目管理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等级、名额根据申报情况而定。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获奖者,一经查明将撤销项目,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学院(部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认真开展教学成果申报及培育工作,学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材料报送

(一)《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和《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教育教学成果报告》(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档)。

(二)《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1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上述材料于11月11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办公楼114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联系人:朝鲁门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联系邮箱:jxzljdk202307@126.com

附件1.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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