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学学院
学院首页学院概况党建工作规章制度教学科研团学工作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实践教学工会之家学校首页
规章制度
 党建规章制度 
 行政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制度>>正文

蒙古学学院(翻译学学院、翻译研究中心)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2023-09-21 16:36  

 

1.对学院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控、督查、尤其是检查系管理文件执行情况,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情况。

2.检查备课、上课、课程计划、实验、实习、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并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写出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

3.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座谈、抽查等活动,为我系教学改革提供参考意见。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听课时,填写内蒙古民族高等专课学校听课记录表,对教师教学情况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对于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系反馈。

4.参与教学评估工作。每学期适当组织师生座谈会,了解和反馈师生对教学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及建议。

5.调查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情况和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并向系反馈。

6.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拟定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为系教学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7.总结和推广好的教学经验,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8.总结和推广督导工作经验,开展教学督导科学研究。

9.定期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学习教育理论及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和探索指导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不断提高指导水平。

10.教师不得拒绝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深入实际,做到实事求是,办事公道。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 蒙古学学院 Copyright © 2007 ALL RIGHTS
地址: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路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