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37号)精神,现将开展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及数量
(一)培养方式。我校可申报推荐区外培养方式(赴区外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进行培养学习),培养期限为1年。
(二)培养数量。我校可推荐1-2名,各部门推荐名额为1名。
二、选拔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少数民族,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重点选拔范围
1.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
2.围绕将内蒙古建设成为中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五大任务;
3.围绕工程、教育、卫生、农林牧水等支柱产业;
4.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5.其他具有地方优势特色的专业和领域。
三、申报流程
申报人及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流程,通过线上(网 址:https://ssmztp.xjzcsq.com)与线下同步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注册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点击“新增申报表”按钮新增申报材料,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培养方式,保存数据。点击“编辑申报表”编辑详细数据,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后,提交数据。
(二)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审核账号用户名密码请于人事处联系),点击菜单“申报材料审核”进入审核人员列表,点击“审核材料” 按钮审核材料。
(三)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点击“打印申报表”,将盖章后的纸质版同步报送至学校人事处。
(四)学校按照分配名额、选拔范围和条件等要求对申报学员进行审核把关。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做好本次推荐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根据本部门学科及专业建设需要和青年教师培养需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人选。
(二)各部门将推荐报告、《特培学员申报表》一式四份(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和《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3月5日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410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imnc.edu.cn。
联系人:裴婷婷 联系电话:6585582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
2.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
3.特培学员请销假审批表
人事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