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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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办法

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优化固定资产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内部审计办法》、《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内部审计规定》等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所规定的固定资产,即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价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固定资产审计,是指学校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增减、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和评价。

第四条 固定资产审计包括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审计、固定资产增加审计、固定资产减少审计、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审计、固定资产折旧审计、固定资产结存审计、固定资产清查审计以及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审计等内容。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使用部门、固定资产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固定资产审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第六条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是否实行明确的管理体制和责任分工;

(二)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增减的可行性论证、审批、核算、产权登记和清查、效益考核等内部控制制度;

(三)是否建立了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处置和出租出借等管理制度;

(四)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科学规范、合理有效;

(五)固定资产账、卡是否做到了及时建立和如实登记并使之相符,固定资产账、物是否相符;

(六)对盘亏盘盈、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程序及年度时限进行报批清理、评估鉴定、账务调整处理等;

(七)对新建房屋,相关部门是否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是否及时办理房屋资产登记、移交、接收等相关手续和账务处理;

(八)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是否做到了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度进行账簿核对,所建所管的账表、账账、账物是否一致,固定资产的管理及账务处理是否真实、合规、完整。

第七条 固定资产增加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固定资产是否列入学校当年预算,资金来源是否合法。临时新增固定资产是否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对专控商品是否按专控商品的规定进行报批;

(二)对大型设备、精密仪器、建设材料、图书教材、办公设备、交通通讯工具、贵重物品等固定资产的购置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按程序实施了公开招标采购;

(三)对购置、投入、捐赠等不同方式取得的新增固定资产的计价、账务处理是否准确、合规;

(四)新购固定资产是否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是否按规定办理有关合同签订、货物验收入库等相关事宜。

第八条 固定资产减少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资产处置审计

1.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规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2.处置固定资产残值作价是否合理,账务处理是否合规,残值变价收入是否如实上交;

3.固定资产的盘亏是否属实,盘亏认定程序和原因是否合法,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4.有无假借固定资产清理、报废之名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固定资产流失或损失的情况。

(二)固定资产有偿转让审计 

1.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是否经过资产评估鉴定,是否有完善的合同协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相关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

2.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是否有完善的合同协议,是否单独进行账务核算及合理测算收益的上交、分配等。

(三)固定资产无偿转让审计

1.固定资产的无偿转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是否报经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审批同意;

2.经批准无偿转让的固定资产调拨清单中所列项目、品名、数量、价值等是否与实物和接收单位接收清单中所列项目、品名、数量、价值等相符;

3.对无偿转让的固定资产是否及时按规定进行了账务核算处理。

笫九条 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出租出借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相关管理部门对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数量、价值、结构、位置、归属、变更等是否进行了详细登记;

(三)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经营、闲置情况,经营合同签定的有效性、合理性及履行情况;

(四)对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经营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入账,相关部门是否按规定对应上缴学校款项进行监管。

第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折旧计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

(二)折旧方法和折旧额计提是否准确、合规;

(三)折旧账务的处理是否按相应的会计制度办理。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结存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监盘固定资产的实存,审核账,,物是否相符,审查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完整;

(二)验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

(三)核定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清查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

(二)固定资产清查文件、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基础表、报表等是否完整、规范;

(三)盘盈、盘亏和损失数是否明确,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俱全;

(四)审查和评价固定资产账物相符情况;

(五)审查和评价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维护和安全状况。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 分析和评价固定资产结构情况。即生均固定资产比率(固定资产净值与年均在校生数的比率);可用固定资产比率(可用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固定资产更新比率(当年新增固定资产与年固定资产总值的比率)。

(二)分析和评价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固定资产利用率(固定资产每年实际利用时间与固定资产每年核定可使用时间的比率);固定资产共享率(非本校人员使用固定资产时数与固定资产运行总时数的比率)。

第十四条 学校内部审计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时,被审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供下列文件、报表和资料:

(一)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

(三)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卡和增减审批表;

(四)固定资产定期盘存表和变动或调整明细表;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资料;

(六)与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有关的会议纪要、文件、合同等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 学校内部审计部门在实施固定资产审计过程中,按照内部审计相关准则,通过分析性复核,履行查阅资料、实地盘点、查验取证等审计程序,验证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性和会计处理的合法合规性。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内部审计的组织管理、审计实施、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按照《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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