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
2017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自治区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团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继承和发扬“蒙古马”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学校“344+”党建推进工程,完善独具民族特色的“1356”共青团工作体系,形成了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青年特点的共青团工作新格局。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鼓舞广大青年为推动学校的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根据我校《关于开展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7—2018年度“五·四”系列表彰工作的通知》(呼和民院团发[2018]6号)文件精神,在各院系党、团总支认真总结、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校团委审核,批准,决定授予:汉语言文学系团总支等3个院系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蒙古语言文学系2016级蒙古语言文学班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体育系学生会等5个学生会“优秀学生会”称号;环境工程系“蓝晶水质”协会等5个学生社团“优秀社团”称号;外语系志愿者服务队等5支服务队“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称号。授予:郑广昕等5名同志“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马克思主义学院马书华等16名同学“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法律系伊伟等12名同学“优秀社团干部”称号;教育系郝娜等17名同学“优秀志愿者”称号;计算机系刘成昊等16名同学“优秀网络宣传员”称号,蒙古语言文学系李万宝等250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扬优良作风,在学校的各项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希望全校各级团组织、广大青年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为加强学校各项建设、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附件:
附件1: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2017—2018年度“五·四”表彰先进集体名单.doc
共青团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