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2017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与数据上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司局函件关于2017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函】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落实工作的通知】(内教体函﹝2017﹞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工作实施方案。本方案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凡我校全日制学生均按本《标准》执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领导小组
组 长:都达古拉 那日苏
副组长:乌日根牧仁
办公室(206)负责人:包金海
成 员: 刘晋雯(医务所) 芒来(教务处) 体育系全体(含外聘)教师
二、组织实施
(一)每年的《标准》测试工作,在学校《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小组组织开展。
(二)各系(部)根据《标准》测试方案,成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测试项目
《标准》测试项目为七大项,均为必测项目。单项指标与权重: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
权重% |
备注 |
体重指数(身高/体重) |
15 |
必测 |
肺活量 |
15 |
必测 |
50米跑 |
20 |
必测 |
坐位体前屈 |
10 |
必测 |
立定跳远 |
10 |
必测 |
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引体向上(男生) |
10 |
必测 |
800米(女生)、1000米(男生) |
20 |
必测 |
四、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我院在校本、专科学生。测试分为常规测试和补测两个部分,详细信息请关注体育系网站公告。
五、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17年10月28日开始进行《标准》测试工作。
(二)测试地点:
1.800米、1000米、50米、引体向上在室外进行。
2.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在羽毛球馆和网球馆进行。
3.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在体质测试室进行。
六、测试与评分标准
(一)测试前各系(部)做好充分准备,提高测试时间的利用率,保证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三)测试一般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测试过程中必须保证秩序,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在测试结果上签字。具体测试工作在学院《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小组负责组织测试。
(四)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由学生所在的系部批准,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等证明,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小组核准后,可以免予执行《标准》,所填的表格及相关材料备案。
(五)依据《标准》对测试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按百分制记录。评价指标、得分标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2014年修订)》标准为准。
七、等级评定与登记
(一)《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标准》按百分制计分。各测试项目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标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89.9分为良好;60分-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二)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由体育系妥善保存,专人负责收集、保存成绩登记表和统计资料,并定期归入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测试项目成绩,由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小组汇总,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
(三)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测试期间的最后一周给予补测一次。
(四)学生测试项目的测试值记录、得分、评定等级确因客观有误需修改时,应由学生向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小组书面申请,经测试教师、测试组负责人核实签字后予以修改。
(五)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放在学校网上,以便各系部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
(六)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小组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总结带有规律性的经验,每年度要对本校的测试数据和评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学校教务处,为学生体育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八、奖励与处罚
达标合格率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内容之一。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与评奖,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于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
九、器材设备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建设运动场地,配备体育锻炼器材、设备和测试器材设备,以保证安全需要,达到锻炼目的。实施《标准》必须配备测试器材,选用的器材必须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到测试要求的合格产品。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性,加强对测试人员和数据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测试要求,规范测试方法,严明测试纪律,确保测试数据真实地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十、经费落实
学校在经费支出中保证一定比例用于《标准》实施工作所需的管理工作费、测试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维修等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标准》的组织、测试、补测和统计工作,均安排在规定时间进行,并按有关规定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十一、测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学校《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标准》的情况检查和监督,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分。本实施细则由“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系部应在学生名单上注明不能及时参加测试学生的原因(如:伤、病、残、事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加集中测试队由本系部专人(队长)带队并服从测试人员的统一安排。对没有按时组织参加统一测试的系部领导进行追责,其测试工作系部自行解决。
(三)本年度测试结束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布。
十三、测试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2017年度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方案的规定及要求,现将学校2017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0月一11月:
(一)新增测试仪器设备及检查与维修旧仪器设备
(二)2014一2017级学生基本信息导入测试系统
(三)下发各系(部)学生体质测试时间及地点
(四)做好测试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进行全院2014级(四年级)、2015级(三年级)、2016级(二年级)、2017级(一年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六)录入测试成绩与信息。
(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
(八)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处理及数据上报。
12月:
(一)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按着年级、系别详细分开,成绩统计后,反馈到各系(部)。
(二) 总结2017年度体质健康测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