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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2022年04月22日  来源:原创   作者:李梦茹


 

为加强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不正之风的滋生,根据《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务公开遵循的原则

凡是与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除国家规定应保密之事项以外,原则上均采取适当的方式,于一定范围之内予以公开。

二、务公开的领导和监督

(一)成立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若干人;领导小组职责为:负责务公开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成立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若干人;职责为:监督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并听取教职工对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

三、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

1学院发展概况,办学条件及培养目标。

2.招生任务、计划及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去向。

3.收费依据标准用途。

(二)对内公开

1学院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

2.教职工的奖惩情况,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3.干任用职称评定评优表彰发展党员,年终考核及违纪违法教职工的处理。

4.职工奖惩方案、条件、名额程序和结果。

5.教职工关心的其它可公开之事项。

四、务公开的形式

(一)会议形式

(二)书面公布形式(公示)

五、务公开的办法

    以影响学院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实行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


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