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 来源:原创 作者:李梦茹
为贯彻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以构建和谐师生关系为主线,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规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履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努力铸就一支忠诚于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社会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1.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全院教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教师党的创新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2.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组织全院教师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经师”和“人师”统一的 “大先生”等重要指示要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以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学生成长的生动实践。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志存高远、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3.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全院教师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为民造福的公德、严于律己的私德;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精神,进一步增强教师主人翁责任感,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廉洁从教,依法执教。
4.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号召全院教师坚持“以生为本”、育人为先,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主动帮助学困生,义务为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进行指导,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主要措施
1.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教师依法从教意识。宣传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师德建设目标,提升教师素质,使教师队伍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规范的职业素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潜心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坚持因材施教,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营造良好氛围,健全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以德育人、甘于奉献,热爱学生、诲人不倦,严谨治学、精业勤业,团结协作、携手共进,共同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明德惟罄,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4.关心教师心理健康,提高教师心理调节能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气氛,切实提高教师地位,尊重教师劳动成果,理解教师苦衷,减轻教师过重的社会压力和心理负荷,创设一个融洽、温馨、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提高教师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减少心理症状出现率。
5.完善考核办法,实现师德“一票否决制”。学院成立师德师风督查组,负责师德师风日常督查工作,完善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以下十二条禁令:
(1)禁止散布、从事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行。
(2)禁止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上课接听电话、在教室吸烟等。
(3)禁止工作日内打牌、上班时间利用办公设备玩游戏、炒股等。
(4)禁止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5)禁止通过向学生推销或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禁止利用学院教学场地和设施谋取经济利益。
(6)禁止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7)禁止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8)禁止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9)禁止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10)禁止在考试、考核评价、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11)禁止带领学生出入娱乐场所,禁止为本院学生上收费小课。
(12)禁止其他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全体党员、干部和教师要带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争做师德师风表率。
2.每年对全院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所有评先评优、课题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评和职称晋升推荐标准,并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3.对违反规定者,学院将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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