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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级干部及试用期满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掌握我院科级干部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加强对科级干部的管理和指导,按照《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学院科级干部及试用期满科级干部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迟耀君
  副组长:白长明
  成  员:阿民、布和温都苏、徐福全、韩猛、胡春梅、哈斯朝鲁
  考核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统战部
  各党总支、各部门成立科级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完成各自系部、部门科级干部(负责人)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方面:包括理论学习、政治素质、思想觉悟、工作作风等。
  工作能力方面:包括干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应变决断、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能力。
  工作实绩方面:包括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情况和在实际工作中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以及实际成效等。
  廉洁自律方面:包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存在的问题:包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改进和提高的措施等方面。
  三、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从2013年5月2日开始,5月20日结束。
  四、方法步骤
  为了使考核工作更加合理、有效,学院将本次科级干部(负责人)试用期考核工作委托各党总支、各部门成立的科级干部试用期考核领导小组完成。各党总支、各部门在考核开始前将考核领导小组成立情况书面报学院组织部。
  1.总结工作。科级干部、试用期科级干部(负责人)就任职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撰写述职报告,于召开教职工会议前两天在部门内教职工中传阅。
  2.民主测评。各党总支、各部门要召开教职工会议,对本部门科级干部、试用期科级干部(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科级干部(负责人)的适应工作、组织协调以及开展工作情况。
  4.考核评价。各党总支、各部门在认真分析干部个人述职、教职工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基础上,形成对试用期科级干部的书面考核意见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根据考核意见讨论决定科级干部(负责人)考核评价等次。科级干部(负责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五、考核要求
  1.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科级干部(负责人)考核工作,认真履行考核职责,做到客观公正、纪律严肃,按规定的考核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并督促科级干部(负责人)改进工作,提高能力,在学院的发展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
  2.科级干部(负责人)要填写《科级领导干部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要求必须统一用A4纸,不另附纸,表样附后),《登记表》中个人总结部门由个人述职报告缩写而成,要简要,条理化,一般在600字左右,不应超过规定栏目。
  3.考核结束后,各党总支、各部门将《科级干部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个人述职报告、考核意见、民主测评情况统计、本部门考核工作报告一并报学院组织统战部。
  附:《科级干部考核登记表》
    《科级干部考核民主测评表》

                         
                 中共呼和浩特民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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