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外籍教师及留学生(以下简称外籍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来外籍人员的人生和财产安全,及时、准确,迅速、规范、有效地处理外籍人员突发事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外籍人员所在部门或学院分管校领导、分管对外工作校领导和分管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工作校领导担任,组员由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保卫处及后勤处相关人员构成。
二、突发事件的报告
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来华留学生班需设班主任(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外籍教师需设管理员(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在遭遇突发事件后,由二级学院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同时立刻汇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控制现场;初步了解事件发生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分别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事件发生后,外籍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员按照“七何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原因、何损害、何结果)迅速上报,特别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灾害情况,波及人群及潜在危险因素,事件发生的原因,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现状和发展趋势等。
三、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
(一)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即突发事件的处理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即最大程度地保障留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坚持“统一指挥、层层落实”原则。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保卫处及后勤管理处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妥善开展各项处理工作。
(四) 坚持“及时行动、果断处置、准确到位、讲求实效”原则。在学校外籍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迅速调集救援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每个小组成员应做到:“沉着冷静,遇事不乱,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严格控制现场事态发展,积极抢救伤病员,在减少外籍人员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同时,及时查明事件的性质,迅速上报现场调查和工作进展情况,防止灾害和不良影响扩大,尽量将突发事件解决在早发状态,解决在基层。
(五)坚持“特别报告”原则。在突发事件中,如果涉及到外籍人员意外身亡事故的,学校外籍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外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籍人员所在国领事馆,同时通知家属,并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善后处理。
(六)坚持“事后总结报告”原则。事件处理完毕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一)重大治安事件的处理
1.若发生治安事件(如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在得到消息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或控制事态发展,解决和平息事端,否则立即通知保卫处或110请求协助。
2.若发生人员受伤情况,应立即拨打学校医务室电话或120进行救护。
(二)突发疾病、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及失踪的处理
1.外籍人员在宿舍或居住场所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第一发现人或知情人应分别通知学校外籍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拨打校医务所电话或120急救中心电话。
2. 外籍人员在校外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外籍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得到消息后应快速赶往现场,帮助学生快捷入院就医,并将事态进展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