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的使用,达到实时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管理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以及《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在2017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开展2018年度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以及在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贺希格吉雅 副组长:海泉、郭雪林 成员:各部门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管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朝鲁门。 各部门要成立本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清查工作。 二、内容和范围 (一)清查内容 1、各部门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卡片是否与实物相符、存放地点、使用人是否与资产管理系统一致; 2、用现行管理系统生成新的条形码,重新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3、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建设情况; 4、各部门办公设备配置情况; 5、各部门低值易耗品账目及使用情况。 (二)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为截止清查日期学校所属各部门已入账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 三、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6月29日,完成各教学系(部)资产清查工作。第二阶段: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2月20日,完成党务、行政和教学辅助部门资产清查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1。 四、清查步骤 本次清查采取先由各部门自查,学校清查小组到实地清查核实的方式进行。 (一)各部门通过资产管理平台自行打印本部门《固定资产分户明细账》,《低值易耗品账目》,以账对物,以物对账,对本部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清查核对; (二)按照《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教学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呼和民院院字[2015]35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仪器设备档案; (三)各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提前填写本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 (四)各部门自查完成后,备好固定资产明细表、低值易耗品账目、盘盈盘亏表(从国资处网上下载“盘盈盘亏表”并填写)、待处置固定资产明细表(从国资处网上下载“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并填写)、仪器设备档案、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情况统计表等材料; (五)学校资产清查小组到实地清查核对。 五、工作要求 资产清查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也是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本部门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了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集中人力认真落实资产清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 (二)各部门要统筹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在清查过程中,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各部门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向清查工作办公室反映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附:1.2018年度全院固定资产清查时间安排表 2.2018年办公设备配置情况统计表 3.2018年办公家具配置情况统计表 4.2018年共用办公家具配置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