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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修订)

2024年06月11日 08:48  点击:[]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零星采购管理,建立规范科学的校内竞价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所称的竞价采购,是指通过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竞价采购网(https://hhht.easyjcx.com/edu/11709#/login,以下简称“竞价网”)发布采购信息,注册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竞价网进行报价,申购人根据成交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网上竞价采购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的货物和服务,适用于本办法。

通过网上竞价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包含明确的品牌(制造商)、型号(规格)和配置、技术指标、服务标准等要求。

没有明确规格或标准、需要定制的货物或服务不适用网上竞价采购。

预算金额5000(含)元以上的办公经费、10000(含)元以上的科研经费采购项目在竞价网采购,预算金额5000元以下的办公经费、10000元以下的科研经费采购项目由采购部门可直接采购。

网上竞价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网上竞价制度建设及宣传培训;

(二)校内用户的注册管理;

(三)采购信息审核、竞价结果审批等竞价网日常管理工作;

(四)网上竞价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五)配合处理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

(六)特殊情况处理等。

各部门采购工作小组职责:

(一)审核本部门采购项目的申购信息;

(四)根据成交原则初选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五)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及供应商评价;

(六)配合处理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

经费负责人职责为:

(一)落实采购预算;

(二)作为申购人提交零星采购项目的采购信息;

(三)根据成交原则初选成交供应商;

(四)零星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及供应商评价;

(五)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投诉等。

第三章 竞价采购程序

竞价采购项目申购程序为:申购人发布申购信息、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发布、供应商竞价、申购部门用户初选、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并发布竞价结果、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发货、用户收货并确认、验收。

申购

申购人登录校内竞价网并提交采购信息。采购信息包括申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名称、数量、规格配置、技术指标、售后服务要求等内容。

预算金额20万以下的申购部门发布,20万(含)以上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

网上竞价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政府采购限额的,属故意拆分、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相关责任由申购部门承担。

第十条 发布

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申购信息,确保申购信息完整、准确后发布。

第十 竞价

预算金额20万以下的竞价时间应不少于 3工作20万(含)以上的竞价时间应不少于 5工作

小于预算报价,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 家,需延长(或修改采购需求重新)竞价,延长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延长竞价后满足2及以上的,可按规则进行初选;不足2家的,则此次网上竞价采购失败,需重新调研后网上竞价采购或由申购用户提出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 用户初选

报价截止后,小于预算报价、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3家及以上,原则上应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申购人应按照以下成交原则初选成交供应商:

(一)报价相等时,选择先报价的供应商

(二)延长竞价后,满足采购需求供应商不少于2家的情况下,应选择报价低的供应商

(三)如最低价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者承办(申购)部门有充分证据证明供应商恶意竞争,或者提供的商品质量不过关,可以顺延选第2家,以此类推,但最终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如最低价中标供应商提出弃标申请,可顺延选第2家,但第2家报价不得高于第1家报价10%,以此类推,但最终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由申购进行认定,如认定供应商未响应采购需求或虚假响应,需将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上传平台,并经申购单位负责人审核。

申购人需在报价截止后10日内完成成交供应商的初选。

第十 审核

申购人提交的成交供应商选择理由及结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人进行一审一审通过后发布竞价结果对于特殊情况一审无法准确判定的,需提交部门领导二审。

第十四条 合同

申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发布1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第十 发货、收货、验收及评价

成交供应商按照申购信息中的要求发货,申购人收到货后,对照申购需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登记入账出验收单,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预算金额20万以下的由申购部门组织验收20万(含)以上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

第十 再成交

若成交供应商无法履约,申购人可申请进行再成交处理。申购人按照成交原则,重新选择成交供应商。

第十 终止交易

(一)处于竞价阶段的申购单,因采购需求调整、经费调整等原因需修改申购信息的,申购人申请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同意后可终止交易

(二)处于初选阶段的申购单,因特殊原因需终止交易的,申购人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终止交易的书面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同意后可终止交易。

(三)已审批成交的申购单,因特殊原因需终止交易的,若因供应商原因不能履约的,供应商按违约处理;若因申购人原因需终止的,申购人应同成交供应商妥善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终止交易的书面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同意后可终止交易。

供应商的违规处理

十八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竞价网供应商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学校校内竞价。

(一)向申购人等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提供虚假信息谋取成交,提供的货物与竞价信息不符;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与申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五)捏造事实、恶意投诉;

(六)提供假冒伪劣、拆装改装的产品;

(七)未按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

(八)恶意低价谋取成交,扰乱正常竞争秩序的;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

中标后,非不可抗力原因。提出弃标申请的;

十一)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

十二)受到采购用户投诉并查实的

十三学校采购小组认定的其他违规情形。

附则

十九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采购项目无效,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或变更采购方式:

(一)同等条件下成交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

(二)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

(三)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谋取高价成交的;

(四)采购需求变化或采购需求不准确需进行调整的;

(五)因特殊原因,采购项目取消的;

(六)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导致采购项目无效的情形。

第二十条 学校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依规对校内竞价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 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网上竞价管理办法》(2022年发布)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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